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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资源清洁利用与矿山环境保护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危化品危险源控制制度
2021-05-20


为保证实验室日常工作的安全,实验室应开展对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及实验室工作的安全检查,安全检查应包括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措施、人员能力与健康状况、环境、设施和设备、物料、工作流程等的安全检查;实验室活动所有阶段可预见的危险源,如机械、电气、高低温、火灾爆炸、噪声、振动、呼吸危害、毒物、辐射、化学等危害;或与任务不直接相关的可预见的危险,如实验室突然停电停水,地震、水灾、台风等特殊状态下的安全。

1、新进人员必须了解实验室安全卫生制度,必须了解灭火器的放置位置、使用方法及紧急情况时的逃生之路

2、实验室严禁吸烟,连接仪器的电线必须使用护套线或花线。实验室不得随地吐痰、乱抛杂物,不得大声喧闹

3、实验室的设施、药品摆放要合理,易燃、易爆的化学药品不得放在靠近烘箱、水浴锅等有热源的位置。使用钢瓶,其位置必须固定,属可燃性气体则该实验室门上应有禁火标志。实验室内所用药品必须严格分类排放整齐,易燃、易爆、试剂必须限童、分散存放,专人妥善保管,没有防爆功能的冰箱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试剂。剧毒、贵重药品以及贵重金属制品必须存放在保险柜中,由二人保管

4、无论化学品的浓度高低,接触化学品后应清洗接触过的皮肤,离开实验室前宜洗手

5、操作实验室的仪器和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工作结束后应全面检查室内水、电、煤气、门窗等,确保安全后方可离开

6、实验室发生爆炸事故起因有很多种,最常见的就是随便混合化学药品。氧化剂和还原剂的混合物在受热、摩擦或撞击时会发生爆炸。每使用一种新的化学药品前必须了解该药品的物理性质、化学性质、毒性、安全使用方法以及出现危险时的处理方法。对于剧毒、易燃、易爆及毒性较大的化学药品的实验,必须有二位以上人员在场才可进行,并切实做好可能发生事故和危险的安全防范措施。严格做好剧毒危险品的领用、使用与登记保管

7、实验进程中必须有专人在场且必须集中精力,实验人员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若需短时间(如半小时内)离开现场则务必请其他工作人员暂代处理遇到实验异常现象,必须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实验安全;遇到实验设备的异常现象,必须及时终止所进行的实验,作进一步的检查,消除隐患后才能继续做实验。凡确有必要通宵进行实验的,须由各项目负责人报实验室主任登记备案。

8、实验过程中出现试剂喷洒、溅落在皮肤上,应立即进行清洗处理,尽快将受伤人员移至安全、通风处,并在现场设置警示标志直至事故得到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同时报告主管和部门主任采取进一步的处理,必要时就医

9、实验结束时必须及时关闭水、电、气等,并清洗仪器,保持桌面整洁,确保安全后方可离开

10、对于实验室三废的处理应根据环境保护暂行条例中的规定严格执行

严格按规定处理“三废”,严禁向水槽内倒废液,废液应分类处理,或回收利用或集中送环保公司处理

勿把实验室杂物堆放在走廊、人行通道。实验室对不符合排放要求的,需处理的无机、有机废液应分别倒入废液桶内,标明毒害物质名称,并随手盖好。

11、实验人员必须对自己的工作可能会发生的事故类型及其救护的措施有所了解,以备万一发生事故时可以及时采取措施

12、实验室内发生事故,必须书面向实验室主任和技术主管汇报,以便及时了解情况、采取措施,不得隐瞒不报。


初审人:陈章、张立亚、李博超        复审:陈国梁       定稿:龙四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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