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感谢支持煤炭资源清洁利用与矿山环境保护及其相关方向科研工作的教学科研人员,在提高煤炭资源清洁利用与矿山环境保护湖南省重点实验室的知名度方面所做的贡献,现制定实验室论文署名奖励办法。执行时间暂定为两年,即2011年1月1日-2013年1月1日发表的论文。
一、奖励额度
1
、署名有“湖南科技大学煤炭资源清洁利用与矿山环境保护湖南省重点实验室或“
Hunan Province Key Laboratory of Coal Resources Clean-utilization and Mine Environment Protection
”的国内外
SCI
、
EI
源刊上发表的科研论文,给予作者
200
元奖励。
2
、署名有“湖南科技大学煤炭资源清洁利用与矿山环境保护湖南省重点实验室或“
Hunan Province Key Laboratory of Coal Resources Clean-utilization and Mine Environment Protection
”的国外期刊、
EI
检索的国际会议论文或
CSCD
源刊上发表的科研论文,给予作者
150
元奖励。
3
、署名有“湖南科技大学煤炭资源清洁利用与矿山环境保护湖南省重点实验室或“
Hunan Province Key Laboratory of Coal Resources Clean-utilization and Mine Environment Protection
”的其他期刊上发表的科研论文,给予作者
100
元奖励。
二、操作流程
作者向煤炭资源清洁利用与矿山环境保护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办公室(图书馆
911
)提供论文原件和论文复印件,经检验符合要求后,给予相应的奖励。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丹
联系电话:
58290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