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学科建设,促进科学研究,提高我校办学水平,鼓励和支持教师多出学术精品力作,根据学校学科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和《湖南科技大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管理办法》的具体要求,现将2011年度湖南科技大学优秀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出版资助的范围
1
、出版基金资助仅限于申请者本人的理论(学术)著作。教材、资料、工具书、译著、普及读物、论文集等不在资助范围。博士论文申请出版的,请按学术专著出版的格式要求认真进行排版修改。
2
、接受过各类出版资助或补贴或已正式出版的著作,不在资助范围之内。
二、申请条件
1
、申请者必须是湖南科技大学在职教师,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2006年以来未获得过学校出版基金资助。
2
、申请资助的著作应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学术价值,在本研究领域有一定的开拓性和创新性。
3
、申请出版资助的著作不得有违背国家宪法和法律的内容,不存在任何著作权争议。
4
、申请出版资助的著作必须已有部分内容在学术刊物上以论文形式发表,且论文数不少于6篇。
三、申报、评审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
1
、申请者按要求填写《湖南科技大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申请表》(请在湖南科技大学社科处网站下载),申请表一式二份,经著作所属学科的院学术委员会评审,并就著作的学术水平、创新性等内容签署具体意见后,于2011年9月6—8日送社科处进行资格审查。
2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者,于2011年9月12—16日将书稿一式二份交社科处。书稿封面著名书稿名称、所属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书稿不能出现著作者个人及背景信息、单位信息,否则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3
、学术著作出版资助实行校外专家通讯评审与学校学术委员会会审相结合的评审制度。学校社科处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书稿送校外专家进行匿名评审。
4
、学校学术委员会结合同行专家评审结果进行会审,报学校领导审批。
5
、凡获得学校出版基金资助的著作必须在显著位置注明“湖南科技大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并分别向学校图书馆和科研管理部门免费提供样书6本和2本。
社会科学处、科技处
2011年7月10日
附件:《
湖南科技大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申请表
》